阜城县的门先生在市区腾达新城(东区)购买了一套住房,交房时,物业公司将隔壁单元新房的钥匙给了他,门先生于是对新房进行了装修,由此引起纷争。
22日下午,记者见到了门先生。据门先生说,2014年12月,他与衡水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腾达公司)签订《购房意向书》,购买了腾达新城(东区)17号楼2单元1504室,今年8月,他来衡水市区办理新房交接手续。“交房时,我缴纳了维修基金、物业费等费用,物业公司给了我收据、门牌证和新房钥匙。”门先生说,当天,他没有仔细查看证件,也没有进入新房,而是直接回了阜城。一个多月后,他领着装修队来到新房。“装修时,人家装修工人还提醒我别装错了,我说咱有钥匙,还能开开门,怎么会错呢?结果还真出了差错。”
10月17日,门先生突然接到了小区物业打来的电话,称给他的钥匙错了,门先生装修的是别人的房子。听到这个消息后,门先生赶紧拿出票据仔细查看,这才发现他的排号单、维修资金收据、《购房意向书》上都是17号楼2单元1504室,但物业给他的物业费收据、门牌证和钥匙的标签上却是17号楼1单元1504室。看到这种情况,门先生立即赶到腾达公司协商。“当时,我的房子装修已开工5天,卫生间、厨房、阳台都进行了装修。协商时,我让腾达公司把17号楼2单元1504室的钥匙给我,我把装修材料赶紧搬过去,这样损失还小,可腾达公司工作人员让我不要着急,称事情很快就能解决。”门先生说,事实上此事一直未能协商解决。
记者在查看了门先生的这些票据后,计划前往17号楼1单元1504室看一下装修进度,但门先生说,物业已更换了这套房的门锁,现在他手里的钥匙打不开房门了。记者随后与门先生来到腾达公司售楼部,得知负责协调此事的市场部工作人员陈鹏外出了。
23日,记者与陈鹏取得联系。陈鹏说,交房时,腾达公司给物业公司的单据不清楚,有涂改,所以导致了钥匙发错。发现这一情况后,腾达公司一直积极协调此事。他们打算根据施工量赔偿门先生工钱,但门先生给出的价格太高,与目前市场价差异很大,他们无法接受。此后,腾达公司决定根据目前1单元1504室的装修进度给门先生购买的2单元1504室进行装修,对于门先生装修剩下的砂石料等,如果门先生不要,他们会给予相应补偿,但此时,门先生称这些砂石料是从县里运来的,腾达公司需要支付运费,双方协商未成功。陈鹏表示,事发后,他们多次联系门先生,与其协商,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,导致事情至今仍没有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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