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通过“阳光理政”平台反映的问题:
衡水锦绣东城二期8号18号楼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2000元,装修保证金现在法律规定是不允许收了,开放商明目张胆收据,请相关部门调查取证,予以查处。还业主公道。谢谢。
衡水市物价局通过“阳光理政”平台做出回复:
接到该问题后,衡水市桃城区物价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:
一、经联系举报人,其称收费情况只是听别人说起,又称不知去何处缴纳此装修保证金,该项费用其并未缴纳。
二、锦绣东城二区物业为前期物业,由衡水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时派人负责。临时负责人称该公司开发的锦绣东城二区施工只基本完成,因部分业主急需用房,小区物业对其发放了施工钥匙,允许进行后期施工。收取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业主施工时不对主体结构、公共设施及环境造成破坏,待业主装修完毕后,无破坏或损坏的保证金如数退还。
桃城区物价局已要求该公司停止此收费行为。
宜: 祭祀、塑绘、开光、订盟、纳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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